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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组织《陕西省天然林保护修复条例》专项培训

发布时间:2022-3-21 11:08:38  浏览次数: 次 

《陕西省天然林保护修复条例》已于2022年1月1日正式施行。为了宣传贯彻落实好《条例》,不断增强全局干部职工对天然林保护修复意识。3月16日-18日,我局副局长洪壮丽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到各单位对《条例》进行了专项培训。

培训会上,从《条例》的制定过程、主要内容和特点以及如何全面推动《条例》的贯穿实施三个方面进行了全面解读。

洪壮丽指出,天然林是森林资源的主体和精华,是自然界中群落最稳定、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陆地生态系统。《条例》的颁布实施,对进一步恢复天然林面积、提高天然林质量、增强天然林功能,促进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洪壮丽要求,一是要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加强《条例》的学习和培训,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障局天然林保护修复持续向好。二是要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履行好职责,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三是要采取多种形式对《条例》进行广泛宣传,不断提高全社会天然林保护修复意识。

通过学习大家纷纷表示《条例》政策性、专业性、指导性、实用性强,突出“严”字, “细”字,《条例》的出台为常态化天然林保护修复指明了方向,更为天然林保护进入法治化、规范化提供了依据。下一步要扎实学习好、贯彻好《条例》,守好生态“绿宝石”,以实际行动当好秦岭生态卫士,守护祖脉秦岭,保护好天然林,实现天蓝、山青、水秀。

                       (公益林建设科  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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