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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印发《秦岭中段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项目检查验收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3-4-17 16:04:43  浏览次数: 次 

为科学规范秦岭中段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项目检查验收工作,客观评价项目实施成效,全面推进生态保护恢复项目高质量发展,近日,经我局研究决定,由公益林建设科牵头,根据有关规定和技术规程,编制印发了《秦岭中段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项目检查验收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检查验收办法)。

检查验收办法共7章19条,主要就检查程序、检查内容、验收方法、检查人员职责、验收时间、奖惩措施做出了明确规定,要求检查验收采取全查和抽查、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从组织架构、施工管理、作业质量、配套资料、样地布设五方面认真客观评价项目完成情况。

检查验收办法把握三个重点,一是在检查验收工作中要紧扣设计,重点检查作业是否到边到界、强度是否达标、补植补种、苗木验收、育林措施是否按相关规定执行,是否存在越界采伐、乱砍滥伐等问题。二是提高了对林场组织管理的要求,将是否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是否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负责人员到施工现场情况纳入了考核标准。三是设置了奖惩措施,依据任务完成情况,对管理人员及部门进行考评,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作业质量差、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该办法的编制印发,为我局生态保护恢复项目检查验收工作提供了文字依据,进一步细化检查责任、优化检查程序、提高检查质量,为项目作业质量稳步提高提供了可靠保障。下一步,我局将依托检查验收办法,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加强管理,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形象好”的生态绿军。

(公益林建设科 张杰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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